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学生校内医疗补助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班:
2013-2014学年学生校内医疗补助工作于今年5月开展以来,仍有部门同学未提交校内医疗补助相关票据。为更好的服务学生,现请各学院及时通知需申请的学生携带本人学生证、病历本、相关发票到医务室进行审核。审核后有效发票上交至所在学院辅导员处,以学院为单位做好网上登记及汇总工作,并将汇总表与发票一起报学生处进行统一办理,具体事项如下:
1、对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2、医务室审核材料:病历、相关发票(已获保险理赔的上交理赔单)。住院治疗的一般要先进行大学生城居医保和学生平安保险的理赔后方能申请校内医疗补助。
3、发票有效时间:2014年度。
4、补助方法详见《学生手册》2014版中《校内医疗补助管理办法》。
5、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5日前将发票给医务室签字并上交给艺术学工办。联系电话:87799015
6、根据财务报销的相关规定,以后医疗补助时间都将定于每年的12月底,一年一次。发票时间均为报销年度,隔年发票无效。
艺术学工办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