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鼓励学习艺术专业提升艺术素养,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依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特制定我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 转专业方向工作坚持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学院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则与程序。
第二条 选拔及限定要求,参照学校《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三章。
第三条 申请条件:热爱和了解所转入艺术专业,具有一定相关艺术专业基础和能力,最好能提供发表或参赛的相关作品、专业等级认证证书、专业比赛获奖证书等相关书面材料。
第四条 转专业方向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新生第一学期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并且成绩达到原专业综合测评前50%;
4.或在拟转专业领域有特长,并已取得相应成果,同时经过学院教学委员会专家认定。
第五条 转专业工作安排在每学期第10周至学期末,具体考核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第六条 如申请转专业方向学生总数超出要求,需根据学生艺术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第七条 非师范专业转入师范专业,需要补修完成教师教育模块课程。
第八条 有转专业方向意愿的学生应依据教务处网站发布的转专业方案,学校发布的时效之前学生完成转专业申请,线上、线下均提交方视为有效。线上通过URP教务系统提交(操作流程见教务处通知附件),线下纸质申请及个人成绩单交本人所在学院教务办,逾期不再接受申请。艺术学院咨询电话:87799013
第九条 转专业方向后学生的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执行。
浙江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