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育学院艺术学院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浙江教育学院艺术学院期末统一考试的学生,我已阅读并了解了《 浙江教育学院学生处分条例》和《浙江教育学院普通生考试管理细则》有关规定(附件一、二),经认真考虑,本人郑重承诺:
1、保证本人参加考试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在考试过程中严于律己,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按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有关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服从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理决定。
院(系): 班级:
承诺人: 日期:
浙江教育学院艺术学院制
200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