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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3-30   点击:

        上海音乐学院

 浙江教育学院

联合举办2009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为进一步满足社会及各类院校提高音乐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的需要,经批准,将在2009年暑期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生专业

音乐学(综合学科,不分具体研究方向)

二、培养目标

通过研究生课程的系统学习,使学员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分要求,并具备音乐学综合学科的较为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一定的科研能力,以成为社会及各类院校中音乐教育的骨干力量。

三、报考条件和招生名额

具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一般应具有多年教学实践的经验;在职音乐教师和有关音乐专业人员。

招生名额:50名(人数不足25人不予开班)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09511日?619

报名者持本人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本科阶段成绩单(验原件交复印件)报名照两张(两寸同一底版)、填妥的《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进修班报名登记表》;至浙江教育学院艺术学院或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报名,报名审核费100元。(可邮寄报名材料报名)

上网下载报名登记表路径上音主页www.shcmusic.cn  研究生部?研究生表格下载

报名材料及报名费概不退还。

五、录取

根据报名者的资历,按报名先后择优录取,于2009625日前寄发录取通知书。学员持录取通知书报到、上课详情见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新生入学须知》。

六、费用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每生每年收取学费10000元,以每学年为单位缴付;中途退学者已交学费一律不予退还。

七、学习安排

不脱产学习两年,自2009年暑期开始在寒暑假期间,于浙江教育学院艺术学院(杭州)集中授课。课程考试全部合格者,颁发“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课程考试中成绩有不及格者或未修满课程,仅出具学习成绩证明而不发给结业证书。学员中已获学士学位三年以上者,可按在职人员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在职研究生外语考试,通过外语考试者可按照《上海音乐学院关于研究生课程班学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暂行条例》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授课期间提供住宿,费用自理。

课程设置:共十门课程。

课目:音乐文献与研究方法、中国音乐专题研究、西方音乐专题研究、音乐的曲式结构与分析、和声写作与分析、音乐美学、合唱指挥、东方音乐文献、音乐人类学、音乐教育学研究、音乐审美心理学、复调概论等。

不设专业个别小课。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浙江教育学院艺术学院

                                2009312

 

浙江教育学院艺术学院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

    编: 310012        

电话及传真:0571-88213011   88213028

联系人: 张木荣 老师 

    址:www.zjei.net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通讯地址:上海市汾阳路20

    编:200031

电子邮箱:yjsc@shcmusic.edu.cn

  址:www.shcmusic.edu.cn

         www.shcmusi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