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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4-10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部署和浙学组发(200914号《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扎实有效地搞好我校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经学校党委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也是我校落实第一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创新创业,实现把学校改制建设成以外语外贸学科为主要发展方向、以培养复合型涉外应用人才为主要任务的特色鲜明的教学型普通本科高校发展目标的重大机遇。
  近年来,学校坚持创新创业、科学发展的办学理念,通过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各项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在新的阶段,学校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省委提出建设教育强省、科技强省和文化大省的发展战略,确立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努力在强化特色优势上求突破的目标对我校发展提出了新的期望。这些要求和期望,对学校来说,既是挑战,更是发展机遇。与新阶段的发展要求相比,我校的特色发展战略需要进一步深化,改制迎评工作需要着力推进,人才培养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需进一步加强,思想观念和管理理念需进一步转变,内部管理体制机制需进一步优化。为此,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切实增强推进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抓机遇,应对挑战,破解发展难题,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建设特色鲜明的教学型普通本科高校的奋斗目标。
  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为总要求,以迎评促建上水平、改制转型创特色为实践载体,以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与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推进改革创新、领导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的能力,使学校各项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实现学校战略目标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为实施省委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作出更大的贡献。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原则:一是坚持解放思想。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实现思想新的解放和新的统一,努力用新观念研究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举措开创新局面,使我们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党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更加符合学校改制转型、特色发展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要求。二是突出实践特色。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迎评改制工作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学校党建工作创新紧密结合起来。三是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参与,认真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真诚接受师生员工评议、监督,把师生员工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四是正面教育为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查找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剖析教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查找和剖析问题既要严格要求,又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发展积极性。
  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紧紧围绕迎评促建上水平、改制转型创特色的实践载体,根据学校改革发展实际,重点在以下八个方面进行深入调研,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举措和思路。
  1、以建设成办学特色鲜明、教育品质一流的多科性教学型普通本科高校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发展战略。
  2、以软件建设良好、硬件建设达标、迎评工作高效为目标做好改制迎评工作。
  3、以培养复合型涉外应用人才为目标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4、以培育创新团队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5、以促进科学发展为导向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6、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谐校园建设。
  7、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学校党的建设。
  8、以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重点办好几件实事。
  四、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步骤方法
  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3月中旬正式开始,20096月底基本结束。学习实践活动在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具体分三个阶段六个环节进行。
  (一)学习调研阶段(3月中旬-4月底)
  这一阶段的主题是学好理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重点是抓好学习调研、解放思想讨论两个环节。
  1、广泛宣传发动。召开动员大会,学校党委书记作动员报告,进行思想发动和活动部署。各党总支(直支)、支部召开书记或党员会议,学习上级精神和学校要求,讨论制定学习计划。
  2、抓好学习培训。组织学校及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联系本单位发展实际,通过研读原著、聆听报告、深入调研、组织研讨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和省委规定的学习资料。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三次,党员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学习报告。
  3、组织专题调研。学校及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和师生员工中间,就有关重大专题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准确把握影响和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及时交流调研成果。
  4、开展解放思想讨论。通过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研讨会,组织全校党员干部围绕迎评促建上水平,改制转型创特色的实践载体,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特色发展办学思想大讨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破除影响和制约学校学院发展的思想观念,努力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理念、思路、机制、举措等方面形成共识,夯实学校科学发展的坚实思想基础。
  (二)分析检查阶段(5月初-5月底)。
  这一阶段的主题是发扬民主、分析检查、找准问题、认真评议。重点是将民主恳谈贯穿始终,按照重在总结经验、重在找准问题、重在理清思路、重在议决大事、重在推动工作的要求,抓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两个环节:
  1、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校院两级领导班子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与2008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检查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撰写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发言材料;党员要参加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在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分析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确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的基础上,学校、校区、各学院、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写出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报告要结合三个实际即领导班子的思想实际、各单位改革发展实际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实际进行认真检查、深刻剖析、如实撰写。
  3、组织开展师生员工评议工作。要通过召开各种层面的恳谈会和书面征询意见等多种方式,对学校及处级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着重从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进行师生评议。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分析报告。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在校内公布。
  
(三)整改落实阶段(5月底-6月底)
  这一阶段的主题是破解难题、健全机制、改革创新、共谋发展。重点是围绕破解迎评改制难题进行,区分当前、中期和长远三层面,突出办好实事、破解难题和创新机制三要求,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和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两个环节。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学校、校区、各学院、直属单位要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实行整改工作责任制,确保整改方案的落实。基层党支部要带领广大党员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学校及所在单位的各项整改工作。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学校、校区、各学院、直属单位要按照整改落实方案,突出重点,加强协调,集中精力解决几个影响和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办几件师生员工迫切希望解决的实事。
  3、建立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理清推动科学发展的思路,制定和完善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政策、制度和规划,把解决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在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
  4、做好总结测评工作。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主要测评对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满意度和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实际效果的满意度。测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学校、校区、各学院、直属单位要认真总结交流学习工作的经验,校党委形成《中共浙江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总结报告》,上报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五、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学习实践活动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成立校党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研究确定总体方案和各阶段工作方案;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和重要措施,以及有关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各学院、校区、直属单位成立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党总支(直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政联席会议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最高决策机构,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按照职责和分工,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对于非中共党员担任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学院和单位,党总支(直支)要主动征求行政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充分发挥其在学习工作中的作用。机关部门由机关党总支负责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离退休同志由离退休党总支负责组织学习实践活动。
  加强领导联系制度,每位校领导作为自己分管部门和原联系学院的联系人,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的学习实践活动,加强指导,推进工作,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每一位学院处级领导干部要联系指导一个基层党支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2、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统筹协调。要针对校内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和流动党员等不同的工作和身份特点,分别提出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进行分类指导,分层学习,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要整合资源、统筹协调,坚持做到学习实践活动与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注重加强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形成合力,促进问题的解决。
  3、加强探索创新,注重活动实效。坚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进一步解放思想,尊重基层组织和党员的创造精神,在高标准完成省委学习实践活动规定动作的同时,紧密结合学校和各单位实际,大胆探索创新,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学习实践活动方式,积极倡导节约型、环保型的学习实践活动。要注重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保证学习实践活动质量。
  4、加强宣传交流,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校报、校园网等校内宣传媒体,开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栏和网站,编印《浙江教育学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宣传交流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党总支(直支)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制定本单位的方案,报学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