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同学们的艺术修养,提高学生专业知识水平,构建学校和谐的艺术氛围,活跃校园文化。艺术学院结合学校改制迎评和学风建设的相关要求,特举办本次活动。
一、大赛机构组织
1、大赛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赛选手进行评选。
2、大赛主办单位拥有决定本次大赛的最终权利。
二、大赛时间
本次大赛初赛将于5月7日举行,决赛暂定与5月14日举行(如有变动另
行通知)。
三、大赛地点
声乐组:小礼堂
器乐组:舞蹈房
说课组:电钢教室
舞蹈组:小礼堂
四、大赛形式
大赛分为初赛、决赛
五、大赛内容
1、声乐组
(1)民族、美声组
(2)通俗组
2、器乐组
(1)钢琴组
(2)非钢琴器乐组
3、舞蹈组
4、说课组
六、大赛要求
1、声乐组选手自选歌曲一首(美声和民族歌曲),采用现场钢琴伴奏形式
参加比赛;通俗组可自弹自唱或音乐伴奏。
2、参加器乐钢琴组的选手可钢琴独奏,也可钢琴四首联弹,其它器乐选手自带器乐参加比赛,可加钢琴伴奏或音乐伴奏(曲目自定)。
3、舞蹈组选手自备服装和伴奏带,要求独舞或双人舞,舞种不限。(暂定涉及大众评审)。
4、说课组选手自选题材,做好ppt,时间:10?15分钟。
5、决赛比赛曲目可以和初赛比赛曲目一致,也可变动。
6、比赛获奖选手可参加颁奖晚会表演。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按每组参赛人数的30%设置奖项,设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各项分开设奖,声乐民、美组设最佳钢琴伴奏奖。
八、评分规则
1、本次大赛按各组评分制评分,最后取其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大赛采用现场亮分制,统一采用计分卡打分,计分人员负责统计分数,在每组前三位比赛后,由主持人开始逐一公布比赛成绩。
3、大赛将邀请音乐系专业老师以及学校领导担任评委,并进行现场点评。
4、舞蹈组评委评分的同时还设有大众评审评分,对参加舞蹈组的选手进行投票,每五个人为一组,依次进行。票数最多的选手获得“最佳人气奖”,分数由计分人员统计。
5、大众评审从现场随机抽取若干名。
九、评分标准
(一)声乐组(100分)
1、节奏音准:正确把握歌曲旋律、节奏。(20分)
2、演唱技巧:能熟练地运用音乐表演中呼吸、共鸣、声区转换、吐字等技巧。(35分)。
4、歌曲演绎:理解歌曲内涵,把握对乐曲旋律和歌词的理解,感情投入到位,演唱完整(35分)。
5、舞台表现力:仪态稳重,具有朝气活力,有良好的舞台表现力和感染力(10分)。
(二)器乐组(100分)
1、礼仪举止、舞台形象(15分)。
2、基本能演奏出完整乐曲。有一定的技巧,演奏连贯。(15分)。
3、熟练掌握一定的技能,演奏水平方面能表达乐曲的感受,技巧与表现相结合。(35分)。
4、乐曲有一定深度,技术娴熟、流畅,乐曲处理得当,能演奏出乐曲的内涵,有较深的功底,充分表达乐曲情感。(35分)。
(三)舞蹈组(100分)
1、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15分)
2、舞蹈的编排、表演形式新颖有创意。(10分)
3、对舞曲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富有节奏感。(20分)
4、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20分)
5、舞蹈表演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展示学生风采。(10分)
6、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10分)
7、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
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15分)
(四)说课组(100分)
1、PPT内容丰富。(10分)
2、普通话标准、语言生动流畅。(20分)
3、教学过程重点突出。(20分)
4、课程设计新颖。(25分)
5、教学精神饱满、教风端正。(15分)
6、教案可实行度高。(10分)
十、报名方法
(一)参赛对象:
浙江教育学院艺术学院全体同学(说课组、舞蹈组针对全校同学)
(二)报名方式:
报名项目不限,参赛者可只报一项,也可同时兼报多项。各选手到各班班长或文艺委员处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4月16日(上交本部艺术学院文艺部)。
(三)报名联系、咨询
联系人:周思佳 张峰芸 (本部)15858163778 699987
陈林波王莹 (小和山)15867172486 683486
十一、注意事项
参加说课组的同学,请提前制作好教案或者说课稿用电子稿打印出来,于 4月23日以前交至艺术学院陈林波同学处,联系方式15867172486 (短号683486)
十二、本次大赛奖品丰厚,望同学们踊跃参加。
艺术学院学生会
200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