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院〔2009〕88号
浙江教育学院关于做好
2009年暑期面授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今年暑期我校将组织2007级、2008级及2009级函授(业余,下同)学员进行面授。为确保今年暑期面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组织领导
2009年暑期面授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成人教育学院全面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学院(部)、教学点负责具体实施。
二、面授时间安排
校内班面授人数:250余人,其余学员安排在教学点进行。
校内班报到时间:2009年7月5日(上午八时至下午五时)。
报到地点:行政楼大厅。
面授时间:7月6日至8月2日共28天。
教学点的面授时间由各学院(部)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三、教学工作
教学工作由各学院(部)负责。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的进度落实教学任务,安排教学。
(一)面授教学
1.各学院(部)原则上应选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发现学生反映较大的任课教师,要及时找清原因,确属教师责任的,要及时调换。
2.任课教师要尽职尽责,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各个教学环节。不得自行调课,压缩课时。要根据成人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
(二)教学管理
1.面授期间各学院(部)、教学点要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安排好领导值班,配足管理人员,加大教学检查力度,做好面授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好教学检查,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2.各学院要严格考勤制度,坚持每天上、下午点名,并及时汇总。严格请假制度,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按函授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3.各学院(部)在面授前要对教材、辅导资料、课程表、教学设备如音响、实验仪器、教具、教室中的多媒体和空调等进行全面检查;要严格按已排定的教室上课,并协助学校管理本学院教室(特别是多媒体教室)内的财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课程表和任课教师汇总表于7月5日前报送成人教育学院。
5.各学院(部)要对暑期面授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教学点在面授结束后将暑期面授总结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相关学院。各学院(部)暑期面授工作总结在9月18日前报成人教育学院。
(三)考试工作
1.严格执行《浙江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考试管理条例》(浙教院[2005]155号),规范考试管理,加强考风、考纪检查,严肃考试纪律。
2.严格按教学大纲命题(A、B两套试题或题库),要做好试卷保密工作,试题需经分管领导(或系主任)审核,并确定正考、补考试卷。考试结束后,教师要及时批改试卷,上报成绩。不同的教学点,在考试时间不同的情况下不得使用相同的试卷。
3.要精心安排考试,加强考风考纪教育,防患于未然。各学院(部)在7月1日前将校内班《考试安排表》报送成人教育学院,以便安排考试教室。
4.教学点试卷由各学院(部)印制密封,由本校教师带至教学点。考试由教学点组织,我校教师为主考或巡考。
(四)档案收集及归档工作
1.9月30日前,将各班档案[面授通知、课程表、学生成绩、考试卷(正考、补考)样卷(含标准参考答案)、各班考勤汇总表、任课教师情况登记表]收集、整理,报送成人教育学院。
2.各学院(部)要认真查漏补缺,在做好2009届毕业班信息核对和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2008级和2009级学生信息核对、大专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的核对、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整理工作。
四、毕业工作
为确保2009届二年半学制函授学员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抓紧催缴相关毕业材料,及时审验和整理,并于7月8日前送交成人教育学院。
(二) 校内班定于7月12日下午1时至4时进行电子摄像补拍,请各学院(部)通知尚未进行电子摄像的毕业生按时参加摄像,同时通知全体毕业生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进行图像核对。
五、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后勤部门应本着服务育人的宗旨,与学校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做好暑期面授工作。
(一)接待工作
各学院(部)、各教学点要根据参加面授的学生人数,安排专门人员在指定地点做好学生报到时的接待工作,并协助安排学生的食宿等事宜。后勤服务公司负责报到场地的布置。
(二)收费工作
收费工作由计划财务处负责。按浙价费[2009]110号文件规定,2009级新生按学分制收费,2008级及以前学生按老规定收费。
(三)教学保障工作
为确保教学的顺利进行,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规范服务,遇到问题及时解决。成人教育学院负责校本部教室的安排、教务处负责校本部教学过程中的教室调配和多媒体设备的维护、设备与物资保障中心负责教室空调的维护、后勤服务公司负责做好水和电的保障工作、图书馆负责阅览室开放等有关工作。教学点的后勤服务工作由各教学点统一安排。
(四) 后勤保障工作
后勤服务公司负责函授学生的食宿安排、各教学楼开水的保障供应。要做到学习、生活场所环境的舒适整洁,水电供应保障,饭菜经济实惠。
(五)安全保卫工作
校本部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处负责;校外教学点由教学点负责安排保卫人员。各学院(部)、各教学点要教育学生加强防范意识,防止失窃及其它意外事故发生。
希望各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教学点要充分重视,精心组织,密切合作,保证面授工作顺利完成。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函授 面授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