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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评促建|审核评估应知应会知识问答(二十六)

作者:艺术学院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25   点击: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教育部评估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印发的《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与要求,我校将于2025年11月-12月接受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简称审核评估)线上评估和入校考察。

为营造“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校园文化氛围,做好评建工作,学校评建办现推出“审核评估应知应会知识问答”系列专题。介绍评估知识,解读评估政策,欢迎广大师生持续关注。

学校如何做好评估整改工作?

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整改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学校要认真梳理研究专家提出的问题以及自评自建查摆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切实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

一是及时总结评估工作。学校要在评估后召开专题会议,对评估工作进行及时总结,对标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措施、时间表以及预期目标和成效等。

二是建立评估整改工作机制。学校应建立整改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整改。整改工作重在长效机制、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建设,要扎扎实实整改,不能书面整改、虚假整改。建立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持续追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是按时提交《整改报告》。原则上,学校要在评估结束后两年内完成整改任务并提交《整改报告》,系统、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针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清单逐项分析整改情况,包含整改前后核心数据对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