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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评促建|审核评估应知应会知识问答(二十二)

作者:艺术学院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21   点击: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教育部评估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印发的《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与要求,我校将于2025年11月-12月接受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简称审核评估)线上评估和入校考察。

为营造“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校园文化氛围,做好评建工作,学校评建办现推出“审核评估应知应会知识问答”系列专题。介绍评估知识,解读评估政策,欢迎广大师生持续关注。

学校在线上评估与入校评估环节需做哪些工作?

我校线上评估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12月1日,基本流程包括:线上评估开始前,参评学校与项目管理员对接,明确学校需要做好的准备工作(包括系统测试等)。依据评估方案要求,在评估系统中提交基本材料、自评材料及其他材料等。线上评估开始后,专家主要进行材料研读,线上调阅材料、在线访谈座谈、听课看课等。参评学校根据专家评估工作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落实访谈座谈、听课看课安排,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访谈座谈。

线上评估是否听课、调阅学生试卷和论文,由专家组视学校已有常态信息化条件和工作需要与学校协商确定,不搞“一刀切”,也不提出强制性要求。如参评学校具备或部分具备线上听课、调阅的条件,则为专家组提供有条件的课程、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的清单,以便专家组进行线上听课、调阅活动。

入校评估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1日,基本流程包括:入校评估前,专家组组长与参评学校协商入校考察时间、天数、环节和重点考察内容等,参评学校提出是否召开评估说明会(评估第一天)。准备好自评材料、专家案头材料等,协助安排专家组成员交通与住宿、做好经费预算等。入校评估期间,参评学校根据专家评估考察任务,配合做好听课、访谈、调阅等安排,与专家组商定是否召开专家意见交流会(最后一天)。入校评估结束后,专家组成员离校,参评学校协助做好经费决算、入校评估材料整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