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评估

首页   ·   审核评估   ·   正文

迎评促建|审核评估应知应会知识问答(八)

作者:艺术学院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26   点击: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教育部评估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印发的《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与要求,我校将于2025年11月-12月接受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简称审核评估)线上评估和入校考察。

为营造“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校园文化氛围,做好评建工作,学校评建办现推出“审核评估应知应会知识问答”系列专题。介绍评估知识,解读评估政策,欢迎广大师生持续关注。


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及特点有哪些?


评估指标体系分为两类四种方案,第二类设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7个,审核重点78个。具体特点如下:

一是突出本科教育教学关键点。设置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等审核重点,推动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二是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指标体系注重兜底线促发展,既体现国家意志,又给学校留足发展空间。通过模块化设计定性指标,首次设置统一必选项、类型必选项、特色可选项、首评限选项,由高校根据要求和办学实际自主选择。采取增加定量指标,设置必选项和可选项,必选项对标国家底线要求,可选项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

三是监督高校办学“红线”问题。增设教师、学生出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置情况,教材选用工作出现负面问题的处理情况等“负面清单”,加强对思政教育成效的审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