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学科建设、科研资助奖励办法(试行)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1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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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的精神,落实我校科研目标管理责任制,促进我院科研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艺术学院 学科建设、科研资助奖励办法。

一、课题资助

凡成功申报省部级以上课题均给予资助。其中,省部级一般课题3000元、重点课题5000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000元。

二、会议资助

每位教师每年可根据申请外出参加国内学术会议一次,会务费(上限1000元)、住宿费、交通费由学院全额报销,报销标准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

三、出版资助

学院教师凡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者学院奖励资助5000元;在国家级出版社画册(不包括译著、科普读物等)。

四、科研团队资助

学院鼓励教师团队合作开展科研,组建和地方政府、国内高校合作的科研平台,针对学术领域、社会经济、艺术文化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以学院的学科专业发展与建设需要为导向来进行项目合作研究,以项目为单位单独立项,重点资助,资助金额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每个科研团队至少要由五名及以上成员组成。

  • 学生科研资助

    凡我院在读学生,在我院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并署名浙江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身份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及作品者,每篇学院报销500元,核心刊物另行奖励。

 

 

 

艺术学院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