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关于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13   点击: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有强烈的入党愿望,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一个月的,且年满十八周岁,入党动机纯正,能主动学习党的相关理论和知识,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
4、积极主动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平时能起好带头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5、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顾大局,识大体,有奉献精神。
二、具体条件:
1、上学期综合素质考评班级前40%,学习成绩居班级前50%,无不及格课程。
2、上一学年的入党推优对象。
3、上学期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的,在班级里有较高的认可度(入党积极分
子推选得票率超过半数);
4、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和竞赛,为班级、学院或学校取得过重要荣誉者,如
新苗人才计划立项申报成功;“挑战杯”比赛获奖;其他省级及以上奖项;近一年度曾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者。
    5、党员推荐。
 注:任满足在基本条件符合的基础上,满足具体条件1-5之一均可被推荐。
三、具体事项
1.第1-4项,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各班团支书召开团支部大会,并民主推荐选举本班积极分子(在满足条件的基础上,每班2-3人;推选得票率半数及以上),填写并确定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请班主任和辅导员签字后,在9月28日前将两份表格发给陆隽(电话:13221270338,685762;邮箱: 819503966 @qq.com)。
2.第5项,在党员推荐基础上,经过党小组评议、党支部会议通过后,确定名单。
 
附件1:《艺术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
附件2:《艺术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艺术学院党总支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