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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作者:艺术学院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0   点击:

 为了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鼓励学习艺术专业提升艺术素养,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依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特制定我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   转专业方向工作坚持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学院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则与程序。

第二条   选拔及限定要求,参照学校《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三章。

第三条  申请条件:热爱和了解所转入艺术专业,具有一定相关艺术专业基础和能力,最好能提供发表或参赛的相关作品、专业等级认证证书、专业比赛获奖证书等相关书面材料。

第四条  转专业方向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并且成绩达到原专业综合测评前70%;拟转专业领域有特长,并已取得相应成果,同时经过学院教学委员会专家认定。

第五条  转专业工作安排在每学期第10周至学期末,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六条  如申请转专业方向学生总数超出要求,需根据学生艺术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第七条  有转专业方向意愿的学生依据教务处网站发布的转专业方案,5月20前学生完成转专业申请.线上线下均提交方视为有效。线上通过URP教务系统提交(操作流程见教务处通知附件),线下纸质申请及个人成绩单交本人所在学院教务办逾期不再接受申请。艺术学院咨询电话:87799013

第八条   转专业方向后学生的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执行。

 

 

 

浙江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