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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稿)

作者:艺术学院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3   点击:



为了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鼓励学习艺术专业提升艺术素养,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依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特制定我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转专业方向工作坚持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学院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则与程序。


第二条选拔及限定要求,参照学校《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三章。


第三条申请条件:热爱和了解所转入艺术专业,具有一定相关艺术专业基础和能力,最好能提供发表或参赛的相关作品、专业等级认证证书、专业比赛获奖证书等相关书面材料。


第四条 转专业方向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在某一专业领域有特长,并已取得相应成果,同时经过学院教学委员会专家认定。


第五条 转专业工作安排在每学期第10周至学期末,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第六条 如申请转专业方向学生总数超出要求,需根据学生艺术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第七条有转专业方向意愿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向学院提出申请,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第八条转专业方向后学生的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执行。





浙江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