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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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2012年我校高职生“专升本”考试报名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在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27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2012年我校高职生“专升本”考试报名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总分排名,艺术学院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要求的有以下同学,现公示如下: 09音乐表演班: 毛 倩 吴陈苑 陈蓓丽 陈凯瑜 赵 迪 姜雅韵 陈贞贞 贾其妹 沈晓丽 姚杉珊金 晶 吴夏露 徐 璐 陈甜甜 苏尚煜 09装潢设计 缪梦娜 林珍珍 徐 榕 陈 羚 马王纪 陈贵丽 陈培培 陈心怡 郭佩佩 若有疑异,请于3月28日上午九点前向学院反映。电话:8821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