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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就业派遣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08   点击:

关于毕业生就业派遣的通知

1.常规派遣问题。原则上毕业生户口与档案根据国家应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严格执行。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学生按就业协议书的内容派遣(档案去工作地教育局或社会保障局)。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在劳动合同首页左上角需注明学生姓名、班级、生源地、手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签订劳动合同、灵活就业、应聘就业、出国、未就业的毕业生和签劳动合同的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回原籍。考取国内研究生或专升本的毕业生档案去升学的学校。

2.改派

受理对象:毕业时已领取就业报到证,因异地就业需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

提交材料:毕业证书、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录用证明、《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原未就业,直接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盖接收单位及就业主管部门的章即可;原已就业,之后办理解约但未落实新单位申请档案、户口回原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中新单位和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可不用盖章;原已就业,之后办理违约并落实新单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印章盖全)。

改派地点:

(1)在浙江省内跨市(县、区)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请直接带齐材料到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不需经过浙江省教育厅审批。

(2)跨省调整就业去向,由市级单位调整至省级、中直单位,或由省级、中直单位调整至市级单位的毕业生,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杭州市华星路203号)办理手续。

3.关于户口和档案留校问题。一般地,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可以申请将档案和户口暂时保留在学校(保留期限不超过一年)或回原籍。若申请户档留校,毕业后一年内必须亲自回校办理迁出手续。处理程序如下:

(1)毕业生本人提出档案户口留校的申请。

(2)学院初审。通过初审的毕业生填写《毕业生档案、户口留校申请及承诺书》附件2(一式两份),学院初审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学院将名单汇总,填写《毕业生户口和档案特殊派遣统计表》,连同《毕业生档案户口留校申请及承诺书》一并上交学生处最后审定。

(4)毕业生在两年内凭本人身份证办理户口、档案迁出手续。

4.在非生源地工作,申请户口档案回生源地。针对目前的征地和拆迁赔偿问题,在政策允许和相关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可对符合资格的毕业生个人户口档案作适当调整。

(1)毕业生填写《户口和档案回原籍申请表》(附件3)递交学院初审,学院初审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学院将名单汇总,填写《毕业生户口和档案特殊派遣统计表》,连同《户口和档案回原籍申请表》一并上交学生处。

(3)学生处审核。

 

二、关于邮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信封的填写说明。请每位毕业生在统一的信封上填写离校后确保可以收到的详细地址、收信人姓名,以班级为单位严格按学号升序排列,以备邮寄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教师证等相关材料之用。信封具体书写格式如下:

 

邮编

收信人详细地址

毕业生姓名

 

手机

 

班级 学号:008091007

 

 

 

 

 

 

 


 

其中,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往学校的毕业生只有报到证。升学的毕业生没有报到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是派遣落户的凭证,务必告知毕业生妥善保管。

 

    三、报到证遗失补办

先到学校学生处填写《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并盖章;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办理补领(杭州华星路203号)。

 

    四、关于档案整理邮寄

请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学生档案管理规定》完成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邮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归档材料均需原件,应归档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学生成绩材料:学生成绩卡、实习鉴定表、毕业论文评审表等;

2.鉴定材料:《学生登记表》、《学年登记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各类奖惩材料;

4.学籍变动材料:因休学、退学、转学等原因引起的学籍变动相关证明材料:

5.学生党员组织发展材料;

6.新生体检表、毕业生体检表;

7.就业材料:《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8.高中材料;

9.其他供组织人事部门参考的应当归档的材料。

学生档案在传递时必须有专人负责办理档案传递登记手续。转出档案时,要认真填写《学生档案材料转递单》。学生档案材料转递单、档案目录清单可在校就业网站下载。

五、 关于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档案常见问题的解答

1、报到证

(1)什么是《报到证》?答:《报到证》是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党团关系转出和落户的凭证,也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如教育局等)和企业等入编的必要凭证。

(2)《报到证》如何使用?答:毕业生,凭报到证、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到派遣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派出所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3)《报到证》的有效期限是多长?答:一般是当年12月前。

(4) 报到证签回原籍后,以后就业单位需要报到证怎么办,是否需要改派?

答:第一种情况:户口档案迁回生源地的,在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不需改派,凭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便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种情况:申请户口档案迁回生源地的,后在非生源地落实了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填写《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到原籍人才市场和新单位所在地区的人才市场办理改派。

(5)遗失报到证怎么办?答:先到学校学生处填写《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后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办理补领(杭州华星路203号)。

2、户口

(1)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答:一般是当年12月前。

(2)如何办理落户?答:毕业生需准备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报到证、一寸照片一张、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等材料前往户口迁移证上派往地的派出所办理。详情咨询各地派出所。

(3)遗失户口迁移证怎么办? 答:先到应落户地派出所开未落户证明,再到学校保卫处(88213055)填写相关表格;后到派出所办理补领。

3、档案

(1)毕业后档案的去向是哪里?答:寄往报到证上开具的接受单位,如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慈溪市人事局等。升学的毕业生档案寄往升学的学校招生办。

(2)怎样查看毕业后档案的去向?答:毕业生可以在9月左右到报到证上打印的接收单位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