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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学】2026年浙江外国语学院“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通知

作者:艺术学院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26   点击: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科技大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激励新时代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现将推荐参加浙江省第十五届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在2026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

二、参赛类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生态环保、可持续资源开发、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合作,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每件作品只能选择以上1个类别中的1个组别参赛。此外,如国赛组委会开展“揭榜挂帅”专项赛、红色专项赛和“黑科技”展示活动,则根据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参赛作品要求

1.本次竞赛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6人且不多于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对于跨学院组队参赛的项目,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所属学院,并根据贡献度由排序第一的学院申报。

2.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

3.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因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4.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复印件、项目鉴定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等。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省级竞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5.申报项目的作品文本包括20页ppt介绍材料、10页详细介绍材料和20页佐证材料(封面、封底、目录均计入总页数)。佐证材料中涉及出现参赛成员名字的材料(如营业执照、专利、软著、论文等),要在参赛成员名字下加下划线标记;涉及出现甲乙双方的材料(如合同协议、用户报告、检测报告等),双方单位要清晰可见。介绍材料、佐证材料如超过规定页数,将直接删除超页部分。

四、提交材料和申报截止时间

作品申报书电子版请提交word稿,每件作品按照 “班级姓名-申报书-项目名称”命名。

发送至邮箱1336755662@qq.com 。

我院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日中午12:00。

五、温馨提示

建议同学们把新苗人才计划、寒暑期社会实践、互联网+、三创赛、杭州市创业计划大赛、调查统计大赛等赛事内容转化,尽可能多地参与进来~